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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投资法》为外国投资者提供新机遇
时间:10/26/2011  点击:7167
 
印尼《投资法》为外国投资者提供新机遇
文章来源:驻印尼使馆经商参处 
经过数年努力,印尼国会终于在2007年3月29日通过了新的《投资法》,该法于2007年4月26日正式颁布。作为曾经的和重新兴起的投资热土,印尼《投资法》引起了广泛关注,该法出台的意义远远超过了一部部门法本身所承载的价值,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来看,该法必将对印尼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一、《投资法》修改的背景
  (一)本国吸引外资竞争力持续低迷
  印尼曾被视为东南亚经济腾飞的龙头,90年代初期经济增长尤为强劲,但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印尼政治、经济、社会问题全面爆发,外国投资一落千丈。据统计,实际外国投资额在1995年巅峰期已高达67亿美元,1997年剧降至35亿美元,2002年更是跌至31美元。2002年巴厘岛爆炸后连年恐怖事件又雪上加霜,可谓是旧的问题积弊难除,新的问题又乱象丛生,投资环境日趋恶化。在世界银行等组织近年的投资环境排名榜上,印尼都处于倒数之列。
  (二)全球范围内竞争压力不断加大
  近年来,美欧等传统发达国家和地区继续吸收大部分外资;以中国、印度等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迅速崛起,吸引巨额外资携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涌入,有力促进其经济发展。以中国为例,2002年至2007年非金融领域每年实际使用外资额依次为527亿美元、535亿美元、606亿美元、603亿美元、658亿美元、748亿美元,连续四年利用外资规模保持在600亿美元以上;同期巴西、俄罗斯、印度、墨西哥等国外国投资也持续快速增加。
  (三)东盟域内竞争压力更显突出
  新、马、泰、越等东盟国家陆续走出金融危机阴影,经济稳步增长,吸收外国投资不断实现新突破。以越南、新加坡为例,2006年越南吸收外资达102亿美元,同比增长49%;截至2007年12月24日,越南当年吸收外资总额达203亿美元,翻了近一番;越南现有协议总金额为831亿美元的约8600个外资项目;越南还计划今后3年再吸引600亿美元外国直接投资,从而使2006至2010年五年计划期间吸引外资总额达到900亿美元。新加坡继续保持传统投资热点地位,2005年和2006年吸收外资分别为200亿美元和319亿美元。东盟域内新、老投资热点对印尼形成近距离夹击。
  采取根本性措施改善投资环境以应对在国际上和区域内所面临的巨大竞争压力势在必行,制定一部新的《投资法》则成为当务之急。
  二、印尼新《投资法》主要亮点
  (一)外资与内资享有平等法律待遇
  原投资法律主要由《外国投资法》和《国内投资法》及相关条例等组成,内外资分别规定于两部法律,法律待遇之不同不言而喻,本次修订二法合一,明确规定“公正地、无差别地对待外来投资”,外资和内资享有同等法律地位,其待遇得到了重要提升。
  (二)增强投资者土地权益确定性
  新法大幅延长土地权法定期限,其中商业用途土地使用权最长95年,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最长80年,其他土地使用权最长70年;旧法对应期限依次为60年、50年、25年。土地权法定期限大幅延长增强了投资者对未来风险的可预期程度和投资信心。
  (三)实行便捷服务简化投资程序
  新法明确其“投资协调委员会”负责协调和执行“一站式综合窗口服务”批准公司成立和核发执照,协助投资者获得服务救济、财政便利和投资资讯。新法这一规定将大大简化投资批准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减少部门掣肘,克制程序性腐败,保护投资者积极性。
  (四)明确投资争端解决机制
  新法规定,应通过协商解决政府与投资者的争端;如协商不成,可由双方同意的国际仲裁机构仲裁或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争端解决机制的明确,在相当大程度上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外国投资者的利益,对于在印尼这样司法环境相当差的国家的投资者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五)在其他许多方面取得了突破
新法对外国人签证管理规定更为宽松;取消了最低投资额限制和要求外资股份逐步转让的规定;保证投资资本及盈利能够自由汇出,规定了在税收、进出口等多方面的便利;经济特区写入新法;强化了投资协调委员会的职能,提升了中央政府的投资管理权限。
  三、新《投资法》通过获得积极反应
  (一)在印尼国内外各界反响积极
  印尼各界大都予以新法积极评价,认为新法提升外资待遇,增加投资便利,简化投资手续,对吸引外资产生积极作用,也将对印尼经济发展产生建设性作用;国际社会特别是周边国家也都对印尼新《投资法》的通过给予了高度关注,普遍认为实施新法对于提升印尼吸引外资竞争力将发挥关键作用。
  (二)对投资增长促进作用初步显现
  新法通过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其具有的象征意义比实施该法的直接作用更重要,所产生的风向标作用不可低估,这宣示了印尼改善投资环境的信心,也提升了外国投资的信心。最新数据显示,2007年印尼吸引外资103.4亿美元,同比增长73%,特别是下半年吸收外资62.4亿美元,同比劲增153%;韩国、日本、俄罗斯、澳大利亚、中东国家等都对向印尼投资表现出强烈兴趣。虽然这不能全归功于新法,但与新法通过所释放出的积极信号也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四、“另眼相看”印尼可用之机遇空间
  新法颁布虽不能立即改善整个投资环境,但一叶知秋,印尼成为下一块投资热土指日可待。必须要未雨绸缪,立足于政治和经济的双重考虑,正确看待印尼潜在的投资优势。
  (一)疆域非常辽阔,资源极其丰富。印尼跨两大洋,越两大时区,陆地面积192万平方公里,海洋317万平公里,称“千岛之国”,实有1.8万个岛屿,海岸线长3.5万公里。辽阔的国土和海洋蕴藏着极其丰富的资源,从油气资源到煤、镍、锡、铅、铜、金、银、铬、铝土矿、硫和高岭土等矿产资源到森林资源、渔业资源再到棕榈、橡胶等农业资源,资源潜力极大,优势极其突出。以矿产为例,其资源潜力与俄罗斯等10个国家并列第一。
  (二)地处战略要冲,地缘影响力突出。扼守亚太地区最具战略价值的黄金水道——马六甲海峡,被誉为“扼守世界经济动脉的门户”,地理位置异常重要。作为掌握马六甲海峡的三个国家之一,也是本地区唯一的大国,印尼的地缘地位非常重要。包括美国、日本、印度、澳大利亚等亚太周边大国对于与印尼的关系都非常重视,其地缘影响力不容小视。
  (三)人口众多,市场潜力巨大。对于经济稳步增长的国家,人口多同时体现为巨大的市场优势;印尼拥有2.4亿人口,是世界第四大人口大国,市场潜力巨大;丰沛的人口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充足、廉价的劳动力资源,数量巨大的消费人口给各行各业带来了无限的市场空间。以食品行业为例,如每个印尼每人每天消费1美元食品,那整个印尼的饮食市场就会超过800亿美元,市场潜力无限。
  (四)区域政治优势突出,经济辐射作用明显。作为传统的东盟盟主,印尼政治影响力很大,而且近年还在不断回升;2007年《东盟宪章》和《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宣言》签署,东盟加速推进全面一体化建设,给印尼提供了更大的舞台。东盟已经日渐成为世界经济最活跃的区域之一,东盟经济共同体建成后在经济和政治方面的集合效应不容低估,作为未来东盟经济共同体的重要一员,印尼以巨大的国内市场作为基础,其经济辐射作用也将越来越明显,对外资的吸引力也将越来越强。
  (五)风险逐步降低,更加凸现机遇。2004年7月,苏西洛通过第一次民主直选成为印尼总统以后,大力推行改革,成效明显,政局相对稳定,经济逐渐恢复,电力、通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投资环境有所改善,投资风险不断降低;可以预期现任政府和继任政府也将继续维持推进经济发展和改善投资环境的历史潮流方向。在新的世界经济发展形势下,印尼软硬投资环境不断改善,风险不断降低,更加凸现其固有的能源、资源、市场等优势。
  (六)环境改善初始,投资空间巨大。印尼《投资法》通过实施,《税法》、《劳工法》、《能矿法》修订也在积极推进,软件环境不断提升;电力、通讯、交通等硬件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东盟一体化全面加速推进既是动力也是压力,又将对印尼投资环境改善起到催化作用。发达国家资本囿于传统因素考虑,还在犹豫观望,随着印尼投资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可以预见,规模巨大的外资将蜂拥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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